|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329P/2025-00111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城管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11-24 |
| [ 成文日期 ] | 2025-11-24 | [ 有效性 ]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329P/2025-00111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城管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5-11-24 |
| [ 成文日期 ] | 2025-11-24 |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政协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96提案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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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理局
大足城管函〔2025〕88号
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政协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96提案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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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肖川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高度重视新建小区乱搭乱建的建议?》(第096号提案)收悉,经与区住房城乡建委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强化源头治理。按照2021年11月7日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和《重庆市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以及要进一步根据《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环节合理性审查的通知》(渝规资〔2022〕558号)要求,为强化违法建筑源头治理,我局利用无人机、卫星遥感、监控摄像头等数字化物联网技术手段,结合群众举报,形成部门、街道和物业三级联动管控机制,一旦发现新增违法建筑行为,专班执法
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查处,按照《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82号)规定,对在建违法建筑立即下发《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并查封施工现场,对拒不整改的于3个工作日后停止供水电气服务,并限制房地产转让和抵押,有力遏制违法建筑新增发生。
二是强化部门协作。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今年1月成立城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专班,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网信办、区融媒体中心、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信访办、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棠香街道办事处、龙岗街道办事处、智凤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由区城市管理局选派业务骨干10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棠香街道办事处、龙岗街道办事处、智凤街道办事处选派业务骨干各1名在工作专班合署办公。在实际工作中,加大了日常巡查和核查,今年以来,工作专班对棠荣府、吾悦公馆、圣玺府、金龙苑、景桥苑等小区开展巡查60余次,现场制止违法建设行为26次,拆除棠荣府新建占用小区公共绿地花园5户73㎡,发放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42份,停止供水、供电、供气及限制房地产转让和抵押41户。
三是加强物业管理。住建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充分发挥内部监管作用,设立效能监督机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结合的方式实施监督,督促其认真履行发现、劝阻和报告的责任。对施工工具、装饰装修材料进行查验记载,发现有异常材料和工具的,拒绝其进入小区。充分利用物业小区宣传栏、公告栏、微信群、多媒体显示屏等广泛宣传相关法规政策。
四是加强宣传监管。通过媒体、社区活动等方式宣传违法建筑整治相关法律法规及违法建筑事故案例,提高公众对违法建筑的认识,充分发挥外部监管作用,畅通公众参与渠道,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等方式,实时公示居民住宅小区违法建设查处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人人关注参与、全社会共同治理违法建设的浓厚氛围,构建全社会对违法建设的群防群控、群防群治局面,推动形成“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社会环境。
此答复函已经尹光建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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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5月7日
(联系人:欧雪英;联系电话:43721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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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 ?? 2025年5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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