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9502T/2026-00026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民政局 | [ 发布日期 ] | 2026-01-20 |
| [ 成文日期 ] | 2026-01-20 | [ 有效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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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6-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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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
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2025年,大足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市、区相关部署要求,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持续推进民政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1.?深化理论武装。坚持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修课”和“第一议题”,全年组织专题学习12次,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研讨会2次,参训覆盖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将法治学习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及《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重庆市养老服务条例》等民政领域法律法规,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2.?压实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专题会议2次,研究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将法治建设与民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调整优化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科室、细化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
3.?健全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市、区相关规定,修订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管理信息公示制度》等8项内部管理制度。对凡是涉及公众重大利益的民政政策调整,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合法性审查率达100%,决策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显著提升。
(二)聚焦职能转变,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1.?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动态调整并公布民政领域行政许可事项17项、行政给付10项、行政确认12项、行政处罚55项及公共服务事项6项。下放“对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处罚”1项政务服务事项至镇街实施,并召开各镇街工作人员培训会2次、殡葬从业人员培训会2次,累计160余人次,确保下放事项“接得住、管得好”。深化“一窗综办”和“全程网办”,民政领域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审批时限压缩80%,将时限缩短至1日,大大提高了行政服务效率。
2.?提升数字法治效能。迭代升级“智慧民政”管控平台,强化与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信息系统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打造“一老一小”关爱地图,集成13.05万儿童、4116名特困老人信息,发放智能设备330个,实施动态监管。拓展“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场景,集成“公民婚育”“扶残助困”“公民身后”等6个服务场景,全年累计办结救助、养老等“一件事”联办业务33061件,同比增长约15%。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服务更加顺畅,共办理335件,其中办理跨省通办122件、全市通办213件。 ?
3.?基本民生保障法治化。依法依规开展社会救助、残疾人对象审核确认,全年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约4885.14万元、农村低保金约16789.49万元、特困人员供养金约6388.38万元;实施临时救助2750人次,发放救助金约1236.94万元;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约1060.5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约1606.1万元。各类资金发放准确、及时、足额,未发生因程序违法或认定不准引发的重大信访纠纷。
(三)?强化依法监管,规范民政市场秩序
1.?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执法,全年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养老、殡葬、社会组织等)综合执法检查37次,累计检查民政服务机构118家次;运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监测涉企问题8项,实施“扫码入企”执法21次,信用场景应用率100%,全面整改安全隐患187处。
2.?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自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共计排查出专项问题168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人,留置1人,涉案金额134.6万元;查处行政案件1起,移送纪委监委线索13条,督办各类提示函、建议函37份。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4次,覆盖全区35家养老机构。持续整治殡葬领域不正之风,依法关停违规经营的社会治丧点2个,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加大对严重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年依法查处民政服务机构2家,罚款52.54万元,并将处罚信息依法公示,形成有效震慑。
3.?创新包容审慎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如社区嵌入式养老、智慧养老等)探索实施包容期管理和柔性监管,制定发布民政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处罚清单(共计14项),加强行政指导和服务,引导其健康规范发展。
(四)深化基层治理,夯实法治社会基础
1.?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依托“八五”普法规划,组织镇街、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殡葬法治进社区”专题宣传讲座27场,覆盖群众1.2万余人次。持续推送《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殡葬法治知识,覆盖群众8万余人次。组织深入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其它惠民政策咨询活动12场,覆盖群众近10000人次;指导全区308个村(社区)依法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红白理事会章程,将移风易俗、清廉建设等内容融入其中。
2.?助推乡村振兴法治实践。持续助推“清廉村居”建设,联合区纪委监委对全区27个镇街进行常态化督导,推动基层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大力倡导婚丧礼俗改革,通过走村入户宣传、集体婚礼、规定酒席标准等形式,遏制天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培育勤俭节约、厚养薄葬等文明乡风。
3.?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婚姻登记处设立“家和计划”调解室,全年成功调解婚姻家庭纠纷85起。优化信访工作流程,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制度,全年局领导班子成员接待群众来访58次,受理信访事项65件,有效化解涉及民政领域的矛盾纠纷13起,按期办结率100%。
(五)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将普法融入执法、管理、服务全过程。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全国助残宣传日、中华慈善日等重要节点,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8场,发放宣传资料2.5万份。拓展普法形式,制作民政惠民政策、安全生产、扫黑除恶等宣传资料6种,通过入机构、入校园、入街面等形式开展宣传,提升普法吸引力和覆盖面。
2.?抓好重点对象学法普法。组织全局在职在编职工参加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和旁听庭审活动,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强化执法资格管理,新增执法人员6名,共计21人,全部通过行政执法考试;围绕执法程序、文书制作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4次,执法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针对民政服务对象,特别是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群体,开展“送法上门”“以案释法”等精准普法活动,提升其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
3.?强化法治能力水平培训。举办全区民政系统法治能力提升培训班2期,围绕新修订法律法规、执法实务、信访处理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参训人员达150余人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和年度培训时长达标率均为100%。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带头尊法学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范围,将法治建设纳入民政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坚持做到“四个亲自”,与民政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检查、同考核。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全年主持党委法治专题学习12次,亲自讲授法治党课1次。
(二)带头守法用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明确和落实局党委分工负责制,建立健全局党政会议工作协调机制、重大案件集体审议决策制度,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由集体讨论决定。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全年无一起以机关名义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发生。带头践行中央八项规定、重庆市十条禁令及大足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二十个提醒事项,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年未发生一起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现象,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三)带头狠抓落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积极研究解决执法力量不足、基层承接能力弱等难点问题。及时公布党务、政务方面应公开的事项,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带头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消防安全、食药品、自建房、重大事故“除险清患”等专项督查工作,确保安全隐患常态化清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责任制,深入开展民政领域禁毒、反诈、反邪教、反传销、扫黑除恶及预防轻生等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治思维能力需进一步提升。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破解民政改革发展难题(如普惠养老供给、社区治理创新等)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还不够强,习惯于依赖传统路径。
(二)执法规范化水平需持续加强。尽管“三项制度”已全面落实,但在执法文书制作、证据固定、自由裁量权基准适用等细节方面,仍有提升空间。个别镇街承接下放执法事项后,存在本领恐慌、不敢执法等问题。
(三)普法精准性实效性有待增强。面向社会公众的普法形式仍需进一步创新,针对不同群体的“滴灌式”普法有待深化,普法效果评估机制尚不完善。
(四)法治与业务深度融合需拓展。在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民政监管智能化、风险预警精准化方面,探索实践还不够深入。
四、202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2026年,大足区民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目标,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奋力开创民政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一)总体思路
以“法治民政”建设为总抓手,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为核心,以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和数字化改革为动力,以强化执法监督和普法宣传为保障,推动民政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新大 足贡献民政力量。
(二)主要目标与举措
1.?聚焦培根铸魂,在法治信仰培育上达到新高度。
?一是深化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的常设议题,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专题学习或研讨,不断夯实党员干部的法治根基。
二是强化能力培训。实施民政干部法治素养提升计划,重点加强对新录用人员、基层执法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的法律培训。探索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全程参与重大决策和复杂事务处理机制。
?三是压实普法责任。修订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开展普法责任制履职情况评议。完善民政“四融四治”法治政府建设模式,创作一批优质普法产品。
2.?聚焦提质增效,在政府职能履行上展现新作为。
?一是优化政务服务。推动更多民政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免申即享”。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优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健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领域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
二是强化监管效能。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双随机、一公开”“信用+执法”综合场景等平台和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升级“智慧民政”平台监管模块,探索非现场监管、风险预警等应用场景。动态调整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常态化实施首违免罚、轻微免罚等柔性执法制度。?
?三是保障改善民生。依法做好低保、特困、残疾人、孤艾儿童等群体的保障工作,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运行。制定民政惠民政策宣传资料,开展全民普法,全面推动《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重庆市养老服务条例》等民政政策落地见效。
3.?聚焦规范公正,在行政执法水平上谋求新突破。
一是规范执法行为。修订完善民政行政执法“三项规定”和文书范本,严格按程序和规定执法、办案,及时开展总结、评价,肯定成绩,补齐短板,形成一系列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做法。
?二是强化部门协作。建立健全民政与公安、卫健、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的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整合资源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加强对镇街民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协同高效完成各项任务。
?三是提升执法能力。开展民政领域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行动,加大相关人员培训力度,鼓励其参加法律资格考试。2026年,力争新增1-2名行政执法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并并熟练开展执法工作。。
4.?聚焦强基固本,在基层治理法治化上取得新进展。
?一是深化自治实践。持续协助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依法承担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有关法定程序事项。做好法人备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颁发和当选证书颁发,面向社会发布基层统计数据。
二是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对接区信访办、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法院等相关部门,完善民政领域信访与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衔接机制。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制度,探索建立民政领域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机制。
?三是推进移风易俗。持续深化婚俗、丧葬习俗改革,开展移风易俗宣传引领工作,举办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家风家教家训、最美家庭等评选展示活动,大力提倡集体婚礼、厚养薄葬等新风尚。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婚介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的监管。?
5.?聚焦科技赋能,在数字法治建设上探索新路径。
一是推进数据共享。推动民政数据资源按需有序共享,打破信息壁垒。探索利用大数据分析辅助社会救助对象精准识别、养老服务需求预测等。
二是深化智慧应用。探索在“智慧民政”平台中拓展“法治民政”应用场景,如执法信息一键公示、普法资源精准推送、法律风险智能提示等。深化“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运用“信用+执法”综合场景,常态化开展民政领域安全生产与行政执法工作,及时将风险隐患清零。
三是保障数据安全。严格落实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敏感信息实行专人专管,进一步健全民政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
6.?聚焦监督问责,在法治建设保障上构建新格局。
一是强化内部监督。完善层级监督,加强对各科室、事业单位依法行政情况的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二是严格责任追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对法治政府建设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科室和个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严重的移送纪委监委及司法机关查处。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争取本级政府和市级部门支持,逐步配齐配强法治工作专门力量。关心关爱法治工作人员,着力解决工作、生活难题,为其评先评优、正常履职创造良好条件。
新的一年,大足区民政局将继续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全面推进民政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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