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656026/2025-00196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农委发〔2025〕87号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 发布日期 ] | 2025-12-29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29 | [ 有效性 ]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656026/2025-00196 |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农委发〔2025〕87号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 [ 发布日期 ] | 2025-12-29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29 |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 庆 市 大 足 区 财 政 局 关于2026年第二批稻谷产业集群项目入库 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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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农委发〔2025〕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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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 庆 市 大 足 区 财 政 局
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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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加快推动我区稻谷产业发展,拟在水稻(稻+)集中连片生产区域,进一步提升水稻生产耕、种、防、收社会化服务能力,提升稻谷烘干、加工、仓储、品牌打造、农文旅融合等能力水平。请各镇街严格按照国家稻谷产业集群项目建设相关工作要求,积极组织稻谷生产经营主体,根据实际需求申报稻谷产业集群项目。
一、基本条件
(一)申报主体
在大足区内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依法纳税,从事稻谷生产、加工、仓储、农文旅融合发展的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企业)。
(二)其他条件
1.管理制度健全,财务规范,具有良好成长性;
2.积极带动就业,有切实可行的产业联农带农机制;
3.具有项目申报、项目实施、自筹资金配套等能力;
4.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涉税违法行为;
5.水稻生产基地规模50亩及以上,“稻+”集中连片生产优先(附土地承包合同、租地农户花名册、地形图)。
二、补助要求
(一)补助原则
按照国家稻谷产业集群项目建设要求,本项目仅支持稻谷类产业生产经营主体,同一项目(或设施设备)不能重复享受其他财政补助资金,单个主体申报项目补贴资金不得低于50万元(含)且不得高于当年财政补助资金总额的20%。优先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大做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
(二)补助标准
农业企业按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25%进行补助;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不超过有效投资额50%进行补助。
(三)补助内容
主要包括水稻生产耕、种、防、收机械设备购置,以及稻谷烘干、加工、仓储、品牌打造、农文旅融合发展等设施设备购置,须为国内一线品牌。
(四)负面清单
财政补助资金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市政道路、农村公路建设,不得用于一般性支出、列支管理费和项目咨询、论证评审费,不得用于购买生产资料、购买享有国家政策补助的农业机械设备、发展休闲农业,补贴资金不得“撒胡椒面、搞平均主义”。
三、申报资料
申报主体填写“大足区稻谷产业集群项目申报表”(附件1),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同时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行及账号复印件、土地流转合同、租地农户花名册、地形图、承诺函(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涉税违法行为)等申报资料。
申报资料一式五份,简单装订后交区农业农村委,并提交电子文档(含扫描件)。
四、项目验收
项目实行先建后补,于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验收需提供项目施工(设备采购)合同、规范发票、银行支付凭证、建设过程管理、财务报表等资料;自筹资金也要提供完整交易规范收据和相关证明材料。
五、工作流程
(一)自主申报
经营主体按照自主自愿的原则,向区农业农村委自愿申报。
(二)联合审查
区农业农村委组建项目评审组,对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等进行综合审核评分,并形成评审意见报告。
(三)公示公开
将审定的拟补助名单挂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建设
申报主体自行按照项目批复内容开展项目建设。按月及时向区农业农村委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成效等情况。
(五)资金拨付
经相关部门组织现场验收后,按程序拨付补助资金。未完成的项目建设内容不拨付补助资金;自筹资金没有达到要求,按照比例核减项目资金。
六、其他事项
(一)材料真实性要求
申报材料要求内容真实,不得弄虚作假。若有项目申报不真实行为,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
(二)经营主体扶持政策
享受补助政策的经营主体,按照企业规模纳入升规升限企业后备名单和龙头企业培育名单,积极配合区农业农村委开展升规升限和申报各级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等工作。
(三)项目申报材料报送
纸质资料报至区农业农村委508室粮油科,电子件通过一表通报送(传相关附件),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1月5日18: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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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重庆市大足区稻谷产业集群项目申报表
2.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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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 ??????????????????????????????? 2025年12月29日
(联系人:张常远,联系方式:4373218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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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重庆市大足区稻谷产业集群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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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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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报 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项目 总投资 |
申请财政补助 |
财政补助资金建设内容 |
相关说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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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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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列入失信、市场监管处罚名单;是/否已经享受其他补助。 |
建设内容须明确产品规格、型号等参数指标;项目总投资=申请财政补助+自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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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行(产)业分类: 种植类
重庆市大足区第二批稻谷产业集群项目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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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XXX(实施主体)稻谷产业集群项目
项目实施单位:XXX
??? 通讯地址:重庆市大足区XXXXX
??? 邮政编码:
??? 联 系 人:XXX????????? ? ?职务/职称:XXXXX
??? 办公电话:XXXXXXXX?? ? ?手机:XXXXXXXXX
项目主管部门: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联 系 人:张常远????? ? ? 职务/职称:四级高级主办
??? 办公电话:023-43780119 ? ? ?手机:
?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制
编制日期: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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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阐述从事行业的基本情况、现状,以及本企业的现状。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阐述实施项目的目的,比如提升产能、提升产量、带动周边群众增收等。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具体项目实施地址以及项目规模,如在xxxx镇xx村xx组建水稻节水灌溉示范基地xxx亩,或者购置xxxx品牌xxx规格产品等。
(三)项目建设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分项说明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与附件1中“建设内容”一致。如:1.建设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基地,xxx亩稻田安装杀虫灯xx盏。2.建设大米精深加工车间,安装高温灭菌生产线、全自动包装机、排热风机、智能化平台改造及输送带等设备。3.水稻数字田园建设,安装水、土、气智能监控设备等。......
(四)建设进度
本项目建设工期为9个月,即从2025年12月至2026年9月。具体安排如下:
2025年12月编制项目方案,完成项目申报;
2026年x月--x月实施项目建设;
……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此段内容为模板,请根据申报单位实际情况自行修改)
(1)工程管理
(2)质量管理
(3)财务管理
(1)生产管理
(2)财务管理
(3)销售管理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本段内容为模板,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绩效目标)
1.提升产量xx公斤/亩,增加收入xx万元。
2.提升加工能力xx万吨/天。
3.带动周边农户增收xx户。
4.增加集体经济收入xx万元。
5. ...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xxx万元。其中:业主自筹xxx万元,占总投资额的xx%;申请项目补助资金xx万元,占总投资额的xx%。财政补助资金采用先建后补方式发放。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阐述本方案“二、项目任务计划”中“(三)项目建设内容”中每一项内容的投资标准,如:1.建设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基地,投资xx万元,其中xxx亩稻田安装杀虫灯xx盏,xx万元。2.建设大米精深加工车间,投资xx万元,其中安装高温灭菌生产线(xx万元)、全自动包装机(xx万元)、排热风机(xx万元)、智能化平台改造(xx万元)及输送带(xx万元)等设备。
(三)财政补助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本项目申请财政补助资金xx万元,主要用于建设xxxx(内容与附件1中“财政补助资金建设内容”一致)。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二)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阐述项目实施单位的情况,如:项目建设单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专业合作社,业务范围是:生产、加工、销售、品牌打造、农文旅融合。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阐述财务和资产情况,如:2024年收入xxxx万元,支出xxx万元,总体经营情况良好,总资产xxx万元。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无不良记录。
(四)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项目用地审批、人力、物力、资金保障情况)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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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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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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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项目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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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类别 |
评审 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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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 评审 |
现有条件 |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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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目标 |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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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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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评审 |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
1.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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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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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持环节 |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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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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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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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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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筹措 |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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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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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补贴资金是否在控制额度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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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论 |
(写明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审结论)
评审组长(签字): 年月日 (评审组组长及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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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人员签字 |
| |||
说明:区县主管部门评审用、市级单位不填此表。评审工作在主管部门有关领导组织下,由财务机构具体承办。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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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
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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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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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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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
项目申报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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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意 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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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人民政府意见 |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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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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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财政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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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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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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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专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