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656026/2023-00077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农委发〔2023〕40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 发布日期 ] | 2023-04-17 |
[ 成文日期 ] | 2023-04-14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656026/2023-00077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农委发〔2023〕40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 发布日期 ] | 2023-04-17 |
[ 成文日期 ] | 2023-04-14 |
[ 有效性 ] |
关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储体系建设 项目申报的通知
?大足农委发〔2023〕40号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 庆 市 大足区 财 政 局
关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储体系建设
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3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渝农规〔2021〕3号)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2〕142号)等文件精神,为有效防止养殖、运输、屠宰等环节病死畜禽乱抛乱弃或进入消费环节,切实规范病死畜禽收集和暂时贮存,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特制定大足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贮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指导意见,望各单位积极按照要求及时申报。
一、项目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因地制宜,财政补 助、保险联动”的原则,全面构建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体系,实现“三防止三保障”目标,即防止随意丢弃病死畜禽污染环境,防止病死畜禽流向餐桌引起食品安全事件,防止病死畜禽传播动物疫病;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保障社会公共卫生安全。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对象。申报对象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记录的生产经营主体;具备一定的病死畜禽收储、处理等服务能力;从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至少2年以上;财务管理规范,各项制度健全,企业运行良好。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财政补助”的原则,修建无害化处理收储点。无害化处理收储点建成后,用于片区病死畜禽收储工作,全部实行企业化管理和市场运行,并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管和享受国家相关政策及补助。
(二)申报评审程序。坚持“公开申报、竞争立项、自下而上、逐级编制”原则,按“公开、评审、筛选、公示”程序,由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自愿申报并形成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经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同意后报送区农业农村委,区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评审,通过专家评审通过后,在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信息网上公示。
三、项目内容
(一)建设布局
根据畜禽养殖布局与数量、畜禽流通与屠宰数量、幅员面积、地形地貌、道路交通等实际情况和生物安全控制要求,本着区域覆盖、因需设置、便民送交、便于收集、利于监管的原则合理布局片区病死畜禽收贮点。
(二)建设内容
建设片区收贮点(含配套设施)2个,用于病死畜禽的暂存。根据覆盖区域的畜禽养殖和屠宰数量、病死畜禽暂贮周期(7-10天),合理规划设计收贮点建设规模和内容:
1.设备设施。每个收贮点配套不小于15立方米的独立冻库1座,高压喷雾消毒器1台,通用车斗(装卸工具)1辆,电子秤1台,可视远程监控系统1套,电脑1台,办公座椅各1套,资料柜1个。
2.房屋及配套工程。收集点设办公室、冷冻库。每个收贮点建设办公和冻库用房总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停车、消毒场坪,污水沉淀池1口。
3.配套设施。通水、通电、通路、通网络,有停车、倒车和车辆消毒场地,车辆能直通冷库。
4.管理制度。按照相关法规政策、收贮工作制度、收贮点管 理制度、消毒制度、联系电话应统一制牌上墙;有统一规范的收贮登记表和消毒记录表。
(三)补助资金
经区农业农村委会同财政等部门验收合格后,按照市级资金拨付要求,按照实际建设数量15万元/个的标准对片区病死畜禽收贮点给予补助,共计30万元;市级补助资金专项用于病死畜禽收贮点设备设施采购、必要房屋修建及改造等,不得用于人员工资、奖金、餐饮费等方面。
四、项目推进及建设期限
2023年5月开工,11月底前完成收贮点建设的验收,全面建成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并投入运行。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项目实施方案:方案纸质件5份和电子件,申报对象根据要求形成项目实施方案并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2.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环保手续、符合建设用地的相关材料等用于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
(二)报送截止时间
2023年4月20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送形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将相关资料报送区农业农村委,联系地址:大足区棠香街道二环南路897号,邮政编码:402360,联系人:梁德富,联系电话:43721669。
附件:1.__年病死畜禽收贮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 承诺书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4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行(产)业分类:
重 庆 市 大 足 区
__年病死畜禽收贮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制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上年度实施此项目单位应简单总结项目实施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它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申请市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它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申报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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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重庆市病死畜禽收贮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审查意见表
(年度项目)
项目单位 意 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镇街人民政府意见 |
该项目选址位于本镇(街道)适宜养殖区域,符合环保、土地利用(不属于基本农田)、交通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符合申报条件,同意项目申报。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区县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区县财政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市级备案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承诺书
区农业农村委:
我单位在申报病死畜禽收贮点建设项目中,郑重承诺,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涉税违法行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生产经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近两年内未出现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未重复申报病死畜禽收贮点建设项目;对提交各项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按照方案时间节点完成建设内容。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申报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此页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