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656026/2024-0017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 发布日期 ] | 2024-11-11 |
[ 成文日期 ] | 2024-11-11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656026/2024-0017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 发布日期 ] | 2024-11-11 |
[ 成文日期 ] | 2024-11-11 |
[ 有效性 ] |
农村致富带头人认定申报指南
?农村致富带头人认定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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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遴选申报条件
(一)家庭农场类致富带头人。主要包括家庭农场主、专业大户户主、农家乐业主等,须连续2年年均经营收入不低于15万元(具体标准可由各镇街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下同),带动农户不少于10户(被带动农户收入达到或超过当地农户平均收入水平,下同)。
(二)农民合作组织类致富带头人。主要包括农民合作社理事长等经营管理人才和基层供销社、农村综合服务社负责人等,其所在的合作组织须连续2年年均经营收入不低于100万元,入社成员10户以上或带动服务农户50户以上。
(三)农业企业类致富带头人。主要包括种植养殖企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农产品电商服务企业、乡村休闲旅游服务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和其他骨干经营管理人才等,其所在农业企业须连续2年年均经营收入不低于200万元,带动农户不少于100户。
(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类致富带头人。主要包括村级、组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其所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须连续2年年均经营净收益不低于30万元,每年按章程向股东分配红利。
(五)农业社会化服务及其他类致富带头人。主要包括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领办人、农业科技服务人才、农产品电商经纪人等,连续2年年均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不低于500亩或代耕代种面积不低于100亩;农业科技服务农户50户以上,被带动农户所从事该项农业连续2年年均经营收入不低于10万元;农产品电商经纪人连续2年年均带货销售额不低于50万元。
二、遴选申报时间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确定具体时间。
三、遴选名额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下达之任务数量来确定。
四、推荐遴选程序
以镇(街)为单元,全面摸清本地在乡、返乡、入乡人才状况,建立农村致富带头人基础人才库,包括培养对象库和认定对象库。
(一)建立培养对象库。通过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育管理系统,做好两类人员信息录入审核工作:一是对本区已培育的高素质农民,经核实尚在从事农业生产的,由区农广校批量录入培养对象库。二是对本地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各类创新创业人才,经本人申请,由各镇街安排专人审核确认后,录入培养对象库。
(二)建立认定对象库。通过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育管理平台,区农业农村委负责录入经认定后的农村致富带头人信息档案,建立认定对象库。录入信息包括主体类别、创办项目、产业规模、从业年限、技能水平、年经营收入(收益)、带农人数、带农方式、带农预期效果、扶持政策享受情况等。
1.管理平台登录地址:
https://cqzf.yszn.net.cn/html/index.html(重庆市农村致富带头人信息管理系统)
2.申报平台登录地址:
https://cqzf.yszn.net.cn/html/index.html#/EduLogin?(重庆市农村致富带头人信息申报系统)
3.账户及初始密码
管理平台账户由区农业农村委统筹管理。
申报平台账户由农业经营主体和普通用户输入手机号,获取验证码进行登录申报。
(三)申报审核。对象库内的人员个人申请、村镇审核公示、区农业农村委组织相关部门复审,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认定并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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