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关于申报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重点农业项目的通知
大足农委〔2022〕65号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关于申报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重点农业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农服中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央、市委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对产业的影响,切实增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生态增值,促进我区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按照重庆市大足区扶贫开发办公室《盛京棋牌〈重庆市大足区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大足扶办〔2020〕6号)和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盛京棋牌〈重庆市大足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大足财农〔2021〕91号)文件精神,推动脱贫特色产业提质增效,现将我区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重点农业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大足辖区内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科研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一)在国家注册登记机关依法注册登记并运行。
(二)建设项目自筹配套资金比例不低于财政资金的20%。
(三)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四)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和帮扶困难群体义务,具体如下:
1、通过建立资产收益、土地流转、资金入股、房屋联营、务工就业、产品代销、生产托管、租赁经营等利益联结方式带动项目所在地农户、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受益。
2、凡申请财政补助资金3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实施单位应带动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10人以上(其中稳定就业人数1人以上);财政补助资金5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实施单位应带动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15人以上(其中稳定就业人数2人以上);财政补助资金100万元(含)以上的实施单位应带动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20人以上(其中稳定就业人数3人以上)。
(五)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涉税违法行为(企业承诺函),无拖欠土地流转金或以前项目股权分红金(村委会证明)。
(六)主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近两年内未出现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项目内容
(一)建设内容
围绕我区大足黑山羊、优质粮油、芳香、冬菜、雷竹、药材、蚕桑主导产业及区域特色产业,支持大足区农产品品牌建设,美丽乡村示范建设,推进现代种业立体化、农产品标准化、农业机械化、农资有机化、农业生产服务社会化,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
(二)重点支持环节及标准
1.大足区农产品展示展销:支持农产品展示展销场地建设(帮扶馆)、品牌打造环节,补助标准400万元1个(该项按进度拨款,不受“重点支持环节及标准”第5条限制)。
2.美丽乡村示范建设:打造美丽乡村,支持培育壮大优势产业、人居环境整治等,不能包含负面清单内容,补助标准500万元1个(该项按进度拨款,以镇街为单位申报,可2个村社及以上连片实施)。
3.农业“五化”建设:
①现代种业立体化:支持动植物品种选育、种质资源库建设,现代种业能力提升,补助标准100万元1个,50万元1个,30万元1个;在大安农业园区内,支持新建万头黑山羊养殖场建设,补助标准500万元1个(该项按进度拨款)。
②农产品标准化:支持制定大足主要农产品生产加工的行业标准1个补助资金60万元(制定至少4个以上市级行业标准);支持建黑山羊种羊场信息化1个,补助资金50万元;支持土壤改良、水肥药一体化建设、农产品基地标准化建设等环节,补助标准100万元1个,50万元1个,30万元2个;在大安农业园区内,支持黑山羊饲料加工厂建设,补助标准200万元1个(该项按进度拨款,不受“重点支持环节及标准”第5条限制)。
③农资有机化:支持农业生产绿色防控,如杀虫灯、粘虫板、防草布、有机肥替代化肥等购置,补助标准20万元/个,支持5个。
④农业生产服务社会化: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对从事水稻生产的耕、种、防、收等环节进行托管、代耕服务,服务面积不少于500亩,补助标准200元/亩,预算资金400万元,补助的服务组织个数以评审通过的为准(申报主体必备附件2内容)。
⑤农业机械化:优先支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买大中型(50马力以上)耕种防收的农业机械、统防统治器具购置,购买国家补贴机具的先报国补,总补贴不超过购置价的80%(含国家购机补贴),补助标准20万元/个,支持4个。
4.产业发展项目补助。按照《盛京棋牌<大足区贯彻落实全市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责任分解方案>等5个方案的通知》(大足委办发〔2017〕67号),对促进9个脱贫村集体经济收入年度任务完成的农业龙头企业,每年给予项目扶持。支持标准化种养殖基地建设、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等。补助标准:12万元/个,支持9个(该项不受“重点支持环节及标准”第5条限制)。
5.同一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集体经济组织只能获得一项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产业项目。
(三)建设期限
大足区农产品展示展销2022年6月底前,其余项目2022年10月30日前。
(四)申报和产生方式
补助对象和项目的产生须通过自愿申报、竞争择优的方式产生。
四、申报程序
1.村申报。项目实行业主自愿申报,编制实施方案,填报《2022年项目入库申请审核表》、《大足区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明细表》,经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认真分析当地资源禀赋、巩固成果任务、发展需求,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后,确定申报项目,形成项目申报清单,在村务公开栏公示10天(公示要分别载明“12345”电话和镇街纪委、村居委监督电话),公示无异议后,向所在镇街递交。
村级申报必备资料: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项目公示照片、实施方案、项目入库申请审核表、项目库明细表。
2.镇审核。镇街要加强对村级申报工作的指导,召开会议,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建设内容、资金概算、预期效益、群众参与情况和利益联结机制等进行审核,审核后在镇级政务公开栏公示10天(公示要分别载明“12345”电话和镇街纪委、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电话),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农业农村委审核。
镇街上报必备资料:镇村会议记录、镇村项目公示照片、实施方案、项目入库申请审核表、项目库明细表。
3.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组织专家评审,按得分高低排序后获得项目资金。
五、申报要求
(一)符合项目实施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单位结合发展实际,科学拟建项目,形成实施方案,自愿申报,不得代编代报和重复申报。
(二)建设地址、产业发展必须符合大足相关规划,同一项目的建设内容不能重复享受其他财政补助资金。
(三)按照“原建不补、不建不补”原则,严禁虚报建设内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项目审批后严禁擅自更改建设业主、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等项目内容。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拨付进度资金。
(四)取得项目补助的镇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必须按照批复内容,加快建设进度,保证建设质量并在规定时间(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
(五)各镇(街)、村(社区)严格按照申报程序的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审核和公开公示,对项目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重点看入库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与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入库项目质量。
(六)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欠发达地区乡村振兴无关的项目、违法违规的项目、未明确绩效目标的项目、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和垫资等项目、简单发钱发物的项目,美化、绿化等“造景”工程、形象工程,一律不得入库,凡需要使用财政衔接资金的项目必须入库。
(七)经区级备案的方案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应经村镇审核后,报区农业农村委研究审批,否则来年纳入项目申报黑名单。报区级备案的方案作为监督检查、验收、接受审计的依据。
(八)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格式见附件2)。
(九)申报对象纳入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公开制度监管,严格按要求提供相关信息。
(十)申报50万以上项目,必须建立完善生态环保设施,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对规模种植基地,建设生态拦截沟、污水净化塘、人工湿地等环保设施。畜禽养殖项目必须完善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备足够的消纳地,实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产养殖项目必须建设尾水治理设施。所有生产尾水、地表径流不能直排入河。
六、利益分配
(一)收益分配
除大足区农产品展示展销和农业生产服务社会化项目外,凡财政补助资金30万元(含)以上的产业发展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将补助资金的30%-50%由项目所在地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持股,每年按持股金额5%-10%的标准实行分红: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占20%,分红收益主要用于农村公益事业等。村(社区)全体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占80%,其中分红收益的60%平均量化到户或人,以户或人为单位实行固定分红,每户分红收益不得超过1000元,超过部分归村集体主要用于农村公益事业等;分红收益的40%由村(社区)对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务工就业、人居环境整治、邻里关系、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并建立档案资料,对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进行差额化奖励。(100万元及以上项目必须进行“三变”改革)
- 股权管理
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应与产业发展项目实施单位签订股权分红协议。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持有项目实施单位财政补助资金股份属于固定分红性股份,不参与实施项目的经营管理。双方应约定项目存续期限,不得少于5年。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连续分红5年后,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按照原值赎回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持有股份,也可继续持股分红。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前结束项目、转让项目的,应按照原值赎回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持有股份,在项目转入方同意的基础上也可由项目转入方继续履行相关协议。赎回方式上,可一次性赎回,也可分年度赎回,分年度赎回不得超过5年,未赎回股金继续享受分红。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收到持股本金后应当用于村(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不得直接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无法续存,参照企业破产清算和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相关政策规定处置。
七、报送要求
(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项目实施方案。纸质件(一式五份)和电子件必须一致(不一致的以纸质件为准),申报对象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镇街负连带监管责任。
2.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单位盖鲜章):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带动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佐证材料、租地合同、设施农业用地相关手续等。
3.入库申报相关材料:镇村入库会议记录、镇村入库公示照片(远景、近景各一张)、2022年项目入库申请审核表、大足区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明细表等资料。
(二)装订。为便于分类和组织区级评审,项目实施方案实行单个项目拉杆压条式简单装订,不得多个项目实施方案一起装订,不得胶印。
(三)报送时间。2022年3月18日18:00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四)报送方式。各镇街必须明确一名项目联系人,将辖区申报项目汇总后以正式文件分类分别上报区农业农村委相关科室,最后由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组织汇总评审。文件必须载明联系人姓名、工作部门、职务、办公电话及手机等信息。实施方案资料等电子档送相应联系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农产品展示展销:谢云华138****7727
美丽乡村示范:唐全仲138****9700
现代种业立体化:肖凤135****99
黑山羊养殖场、种羊场信息化:王建国135****3662
农产品标准化:王莉139****68
农资有机化:杨才刚138****045
农业生产社会服务化:张常远13****012
农业机械化:谷华13****424
产业发展项目:陈胜138****59
附件:1.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2.2022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参考模板
3.2022年项目入库申请审核表(格式)
4.XX镇(街)或XX村(社区)产业项目汇总表(格式)
5.大足区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明细表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2022年2月25日
附件1
项目分类:例如:现代种业立体化
2022年大足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五化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大足区2022年***镇***村***项目(体现地理位置及项目特征)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联系人: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手机: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制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包括产业项目基地建设历程和现有规模、生产加工销售现状,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产业市场需求、发展趋势等)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地点明确到**村**组)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明确到月份)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带动农户、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方式及增收金额,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他
(股权改革情况)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申请财政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他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申报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 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附件:2-1.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包含镇村监督人员)
2-2.项目评审表
2-3.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附件1—1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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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
项目评审表
评审类别 |
评审 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备注 |
业务 评审 |
现有条件 |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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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目标 |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与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利益链接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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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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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料 |
入库申报资料是否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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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评审 |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
1、近三年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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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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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持环节 |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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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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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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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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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筹措 |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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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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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资金是否在控制额度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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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论 |
(写明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审结论) 评审组长(签字): 年月日 (评审组组长及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 |||
评审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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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区县主管部门评审用、市级单位不填此表。评审工作在主管部门领导组织下,由财务机构具体承办。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
附件1—3
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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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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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大足区xx镇xx村xx社农业生产社会化托管服务协议
(参考模板)
甲方:(提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组织)
乙方:xx镇xx村xx社等共户(种植农户见附表1-1)
为实施好大足区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自愿将位于xx镇xx村xx社1号至xx号田块共亩,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交给甲方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托管服务,服务内容(自选托管内容,以下环节供参考):水稻生产环节:机械化耕整、集中代育秧(苗)、机械化插秧或直播、机械化病虫害统防统治、机械化收割,作业质量需达到《大足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标准》要求。
二、乙方按每亩元标准,根据甲方作业任务和作业质量完成情况,亲自向甲方支付作业托管服务费。
三、甲方职责
1、甲方要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完成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2、甲方要严格按《大足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标准》要求完成粮油生产过程中的集中代育秧(苗)、机械化耕整、机械化插秧或播种、机械化病虫害统防统治、机械化收获及秸秆粉碎还田,确保作业质量和服务效果。同时,如甲方有粮油初加工条件,在尊重乙方意愿和需求的情况下,积极向乙方开展粮油收后初加工作业服务。
四、乙方职责
1、托管任务和托管质量完成后,乙方应及时支付托管服务费。
2、乙方负责灌排水管理与堵漏、田坎水面整理、洪水淹没及倒伏的扶苗洗苗。
3、乙方负责四周杂草铲除、田螺龙虾消灭、禾苗长势看管和病虫害危害情况监测。
4、乙方负责机收后粮油产品的田间搬运、转运及晾晒。
5、乙方负责实施区域拖拉机、插秧机、收割机等大型设备过路、翻越田坎、土壁后对道路、耕地、田埂土壁毁损的修复和加固工作。
五、双方承诺:
1、一旦签订协议,不得反悔。
2、作业面积如实填报。
3、作业面积按协议完成后,签字确认。
4、如遇自然灾害等人为不可抗拒性因素导致不能开展某一环节社会化服务时,取消相应环节作业服务任务,甲方不享受该环节财政补助,同时乙方不支付该环节作业服务费。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服务组织):乙方(种植农户):见附件1—1
(盖章)
法定代表人:乙方所在地(盖章):村社
年月日
附件2—1
大足区xx镇(办事处)xx村xx社
农业社会化托管服务田块编号示意图
附件2-2
大足区xx镇xx村xx社农业生产社会化托管
服务对象登记表
服务对象:xx村xx社 | |||
田块序号 |
面积(亩) |
田名(可不填) |
农户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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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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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代表:登记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附件3
2022年项目入库申请审核表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大足区2022年***镇***村***项目) |
项目类别 |
产业发展 |
建设性质 |
(新建续建改扩建) |
实施地点 |
(详细至**镇**村**组) |
计划实施时间 |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完工时间: |
主要建设任务 |
(根据实施方案建设内容进行填报) |
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万元) |
总投入:,申请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
受益对象 |
受益农户***人,其中受益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人 |
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 |
1.财政补助资金的**%由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持股,每年按持股金额**%的标准实行分红:其中村集体经济组织占20%,村全体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80%;2.其他带动脱贫户方式 |
绩效目标 |
(要明确带动模式、带动人数、增收金额等内容。) |
申报单位意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签字盖章) |
村级意见 |
(村委意见) (村委签字盖章) 年月日 |
镇(街)审核意见 |
(乡镇政府签字盖章) 年月日 |
部门审核意见 |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备注:1.项目类别:产业发展、就业项目、乡村建设行动、巩固三保障成果、乡村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项目管理费、其他。2.入库申请审核表的内容必须与项目库明细表保持一致。3.村镇签字盖章时间应在村镇入库公示期结束(注意与村镇会议记录、公示时间逻辑关系)。 |
附件4
2022年大足区产业项目汇总表
汇总单位(盖章):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所在镇街 |
项目 名称 |
项目实施 单位 |
申请财政资金金额 |
建设 地点 |
建设内容 |
财政支持环节及 补助标准 |
绩效 目标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分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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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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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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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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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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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表内容按照实施方案过录,项目分类:农产品展示展销、美丽乡村示范、农业五化建设、产业发展项目补助。
项目入库申请的公示(参考模板)
根据***会议研究,拟将****项目申请纳入大足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现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2021年*月*日—*月*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村电话:(镇级公示改为区主管部门电话)
镇纪委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电话:43581933 12345
附件:《大足区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明细表》
重庆市大足区***镇村民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镇人民政府)
2022年**月**日
承诺书
区农业农村委:
我单位在申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中,郑重承诺,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涉税违法行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主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近两年内未出现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对提交各项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按照方案时间节点完成建设内容。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申报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大足农委〔2022〕65号附件5:大足区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c重点项目库明细表(附件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