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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区总河长履职情况(2023年)

日期:2024-01-16


姓名

职务

履职情况

备注

陈一清

区委书记、区总河长

1.2023年3月24日,巡查濑溪河棠香段,现场查看了濑溪河水质、清漂保洁及岸线管控等情况。要求各级河长及河长制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一河一长”“一河一策”“一河一档”,综合运用大数据等多种方式,全面排查、精准施治、系统治理,确保濑溪河流域水质稳定达标,水环境持续向好。

2.2023年4月13日,在三届区委第64次常委会会议上强调,防汛抗旱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危。全区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持续加强数字赋能,以“防风险”为核心进一步完善防汛抗旱工作指挥体系,抓好风险走势研判、预测预警预报、应急举措落实和闭环管控等工作,把方案做细、场景做透、风险点落细,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推动多跨协同、整体智治,以工作的确定性应对风险的不确定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2023年5月8日,巡查窟窿河三驱镇段,对老大桥处污水井管网破裂,污水溢流直排入河问题进行现场交办。

4.2023年6月29日,主持召开区生态环境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观看了《守护山清水秀美丽之地——2022年重庆市生态环境警示片》,审议了《大足区2023年“岸上能看景、下河能游泳”暨水质提升方案》等3个文件,并强调:生态环境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的重要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强化组织保障,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企业主责”,落实好属地属事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有方、守土有效。

5.2023年7月1日,巡查濑溪河,强调河长制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安排,全区上下要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党中央、盛京棋牌关于强化河长制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水环境治理各项任务。

6.2023年7月10日,在三届区委第70次常委会(扩大)会议上强调,今年上半年,全区生态环境工作形势稳定向好,各级各部门要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让绿水青山颜值更高、金山银山成色更足。

7.2023年7月21日,主持召开2023年第一次总河长会议,传达学习了市总河长5号令精神,听取了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27个镇街总河长开展述职,审议了《重庆市大足区2023年河长制工作要点》《23条市区级河流“一河一策”2023年度任务分解》《大足区幸福河湖建设工作方案》《重庆市大足区“河长+检察长+河警长”协作机制2023年工作要点》《重庆市大足区镇街级河长年度履职考核办法》等5个文件。

8.2023年10月25日,主持召开美丽重庆大会,就美丽重庆建设作出安排部署,强调: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推进美丽重庆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坚决扛起推进美丽重庆建设的政治责任,扎实推进美丽重庆建设各项任务在大足落地见效,坚决做到“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重庆见行动,大足必落实”。

9.2023年11月2日,巡查太平河双路街道乌龟石段,指出要全面落实“数字重庆”建设部署要求,坚持党建统领、数字赋能,加快推进全区各项数字化建设任务;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强化上下贯通、多跨协同,推进大足生态环境迈上新台阶;要不断完善考核激励、跟踪督办等机制,扎实抓好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以河长制促进河长治。

10.2023年12月31日,巡查濑溪河龙水镇段,查看龙水湖水库幸福河湖创建重点建设项目推进情况,就加强防洪安全、生态健康、亲水宜居、绿色富民、科学管护等方面,高标准、高水平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提出要求。

徐晓勇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区总河长

1.2023年1月29日,在区第三届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上要求,要逐步完善城区雨污分流系统,着力提升镇级污水处理厂运管质效。

2.2023年3月29日,巡查太平河,现场查看漫水桥断面水质。强调各部门、各级河长要统筹推进市总河长令落实落地,严查污染源头,细化工作举措,紧紧围绕“岸上能看景,下河能游泳”两个方面推进。

3.2023年4月12日,在第三届人民第45次常务会议上研究区政府2023年度争先创优赛马比拼机制工作方案,将镇街河长制纳入赛马比拼内容。

4.2023年6月28日,巡查太平河并指导防汛抗旱工作,要求要充分认识今年防汛抗旱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可能存在的困难问题,坚决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统筹好水资源调配利用,做好防汛抗旱应急准备。

5.2023年7月5日,在第三届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上,传达了“7·4”“7·5”全市防汛救灾视频调度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了相关工作,强调要做好防汛抗旱准备工作、严防旱涝急转。

6.2023年7月13日,在区第三届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上听取区水利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市水利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动员会议精神的情况汇报、研究相关工作并强调:要统筹调配全区水源,抓紧制定蓄水、保水、供水和防洪工作方案,全力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用水需求和安全;抓紧完善化龙水库、龙水湖美丽家园建设方案,强力推动落实;积极有序规范推动水生态、水环境等综合治理项目,最大限度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7.2023年8月18日,在区第三届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上,研究大足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合作协议、特许经营协议,指出为补齐我区污水处置工作短板、持续改善提升濑溪河和玉滩湖水库水质,按照一体化实施方案,实施大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8.2023年9月7日,在区第三届人民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上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系统研究解决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问题,加快做好农村黑臭水体、污水直排、污水处理厂整改等工作。

9.2023年9月21日巡查太平河,强调要加强太平河两岸河堤保护、河库清漂保洁等工作,确保太平河水质稳步提升。

10.2023年11月8日,在区第三届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上,听取了区水利局关于重新核准大足区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的请示并明确提出要求:要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相关规定,进一步健全水质监测、巡查巡检等制度,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要举一反三,积极有序推进相关水厂、供水管网升级改造和乡镇供水管网一体化建设,持续改善提升群众饮水条件。

11.2023年11月14日,巡查太平河双路街道段,强调要全面落实河长制,狠抓水污染治理。

12.2023年12月15日,在区第三届人府第72次常务会议上,研究大足污水处理提标改造项目投资补充协议,并要求严格落实水量核定和水质考核,依法规范推进提标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实施。

13.2023年12月28日,审定并同意《太平河健康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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