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467943/2021-0134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生态环境局 | [ 发布日期 ] | 2021-11-30 |
[ 成文日期 ] | 2021-11-15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467943/2021-0134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生态环境局 |
[ 发布日期 ] | 2021-11-30 |
[ 成文日期 ] | 2021-11-15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区二届人大6次会议第38号建议的 再次复函
?杨宏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监管餐饮行业油污排放的建议的建议》(第38号)收悉。2021年5月我局与城管、住建委、市场监管局和龙岗街道等单位一起,召开了德福街片区餐饮企业油污整治工作会,会上对餐饮企业提出了相关要求,并及时与您进行了沟通。同时,相关部门与您一起现场进行了勘查,梳理了相关问题,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但效果不明显。近期,我局再次对城区餐饮企业废水排放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再次函复如下:
一、承诺事项落实情况
针对“龙岗街道德福街和滨河路餐馆的餐饮含油废水经常倒入雨水管网,造成管网堵塞;餐饮废气收集不全,对楼上居民造成影响;对上述行为的处理,相关部门职责不清,处罚力度不够”
的情况,我们虽然成立了组织机构,划分了部门职责,提出具体的要求和时限,但效果不明显。
一是查处力度不够。对已排查出的餐饮废水直排雨水管网点位,相关职能部门未能及时安排处理,或处理后未及时向代表进行回复。
二是长效机制落实不好。虽然建立了包括各餐饮企业、街道网格员、各相关部门管理人员的微信群,要求各网格员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但到目前为止,各网格员没有报告1起餐饮废水直排、油烟扰民问题。
??二、再次排查情况
经筛选,我队对蓝湖国际夜市一条街、佛都大道、金科一期、人和路、文昌路、海棠路、大足印象、宏声广场、先锋路、二环北路、大足商城、滨河路、润泰花园、商贸中心等餐饮集中区域进行了拉网式排查,通过实地检查餐饮点位100余个,排查出18个点位涉嫌将餐饮废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通过排查,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餐饮点位私设管道,将洗菜池与附近雨水管网入口联通,部分管网入口有明显餐饮废水排放痕迹,涉嫌将餐饮废水排入雨水管网。
二是部分餐饮点位设有后门,将洗菜、洗碗等产生餐饮废水工序设置于后门旁,后门附近存在隐蔽缝隙或人为开凿的孔洞,废水可通过缝隙及孔洞排入雨水管网,且部分缝隙或孔洞有餐饮废水排放痕迹,存在偷排餐饮废水嫌疑。
三是部分雨水管网入口虽未发现有管道、隐蔽缝隙及孔洞等联通,但有明显餐饮废水排放痕迹。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加大查处力度。区住建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加大餐饮企业宣传力度,逐户发放告知书,禁止向雨水管网排放餐饮废水,对告知后仍不改正的,立案查处。
二是开展清理整治。区住建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违规搭建的食材操作台和洗碗池开展清理整治,防止废水就地接入雨水管网。
三是落实长效机制。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切实发挥包括各餐饮企业、街道网格员、各相关部门管理人员的微信群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的作用。各网格员要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油烟、油水、餐厨垃圾的监管,对群众反映较大的餐馆及时查处,加大监测监管频次,杜绝油烟扰民、餐饮废水排入雨水管网等情况发生。
此复函已经袁烽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邮政编码:402360
联系电话:023-43724516
联系人:王成东
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