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相关政策咨询问答
一、问题:军队医师变更到重庆某医院,需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解答:实行医师电子化注册后,军队医师确定其医师资格信息已经移交地方后,可通过电子化注册系统个人端提交申请,纸质材料的提交与地方医师办理变更提交材料相同。
二、问题:执业医师想变更执业范围,请问需要什么条件?
解答:1.变更执业范围者,申请人须提交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者经2 年培训进修(原则上不得在本单位培训进修),提交培训进修人员考核合格证明。 2.医师拟执业机构为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含未定级医疗机构)执业的,其培训机构为本市同类别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拟执业机构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其培训机构为本市同类别同级或上级公立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得在本机构培训。
三、问题:执业医师跨执业地点增加执业机构,已在其他省市注册,向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跨执业地点增加执业机构的,需要提交原医师执业证书吗?
解答:申请人需提交原医师执业证书,用于打印有关变更记录。
四、问题:获得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现在需要办理医师执业注册,怎么办?
解答:获得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或者按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医师申请注册时,还应当提交在重庆市卫生计生委指定的机构接受连续6个月以上的培训(原则上不得在本单位培训进修),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五、问题: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申请注册后,主要执业机构和执业范围在证书上如何显示?
解答:答: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申请注册后,医师执业证书上主要执业机构和执业范围两栏为空白。待医师完成培训,聘用到医疗机构执业后,再行确定其主要执业机构与执业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