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渝返渝人员有关健康管理措施
(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来渝返渝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渝后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
(二)出现本地病例,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区的地市来渝返渝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渝后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
(三)其他地区来渝返渝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渝后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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