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4—2025年度全区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4—2025年度全区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
?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今年以来,我区先后遭受风雹、洪涝、地质、干旱等自然灾害侵袭,部分镇街灾害损失较为严重,受灾群众生产生活面临困难。按照《重庆市应急管理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2025年度全市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渝应急发〔2024〕89号)文件要求,为扎实做好2024—2025年度我区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过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救助主体责任
冬春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的重要内容,是岁末年初关键节点解民忧、惠民生、暖民心的一项重要举措,体现党和政府对受灾群众的关心关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是一项硬任务。面对今年艰巨繁重的救灾救助任务,各镇街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救助主体责任,尽早谋划、迅速行动,周密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方案、措施、救助标准,锁定申报和发放时限,强化资金监管,将“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抓实抓细冬春期间救灾救助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受灾群众温暖过冬,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关心和温暖送达受灾群众。
二、深入细致开展摸排,精准确定救助对象
各镇街要按照《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范》(应急〔2023〕6号)有关要求,广泛动员宣传,迅速开展受灾群众救助需求摸排,按照“户报、村评、镇审、区定”工作程序,通过国家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系统进行救助申报和审批,及时将因灾遭遇临时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精准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全面掌握需救助人员底数,确保应救尽救。各镇街要适时组织开展冬春救助业务和系统操作相关培训,确保冬春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将开展工作督导,对镇街上报的需救助人员情况进行汇总、评估、审核。各镇街应于2024年10月10日前使用国家自然救助资金管理系统完成需救助人员资格申报。
三、及时下拨救助款物,切实加强保障力度
各镇街要认真履行灾害救助主体责任,按程序迅速安排,切实保障好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要按照《规范》明确的相关程序要求,统筹做好救助人员情况公示、救助款物发放等工作。本镇街完成冬春救助任务确有困难、需申请上级冬春救助资金的,应于2024年10月10日前向区应急管理局上报资金申请请示,请示内容应包括本镇街今年总体灾情、需救助人员数量、上级预报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本级资金投入以及其他救灾工作开展情况等。
四、细化完善救助标准,加强重点救助帮扶
各镇街要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原则,对已确定的救助对象实施救助。今年,严格执行区级冬春救助指导标准《重庆市大足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实施方案》(大足应急〔2023〕106号)规定,按照不低于150元/人给予救助,需衣被救助的可视困难情况给予每人1—2床棉被或棉衣救助。各镇街要结合冬春救助资金安排、本年度受灾情况、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总人数等因素,出台冬春救助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分类救助标准,要重点关注倒房重建户、农作物绝收户、家庭财产严重损失户及受灾的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需求,切实做好冬春救助和低保、临时救助、困难帮扶等机制的有序衔接。
五、强化救助资金管理,有效加强监督检查
各镇街要按照要求建立需救助人员台账,区应急管理局将综合运用现场检查、系统抽查、电话核验等方式,对镇街上报的需救助人员信息进行评估、审核及把关。各镇街特别要注意受灾人数与需救助人数逻辑关系(受灾人数≥需救助人数)。上级冬春救助资金下达后,各镇街要严格按照财政直达资金管理有关要求,加快资金下拨进度,确保春节前全部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坚决杜绝资金截留、发放迟缓或沉淀不用。区应急管理局将及时调度统计冬春救助款物下拨发放情况,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并诗情况派出工作组开展实地督导指导。各镇街要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等的监督检查,严肃冬春救助款物管理使用纪律,确保救助资金规范安全使用。
六、强化新闻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镇街要加强冬春救助新闻宣传报道,做好舆论正面引导,主动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协作,积极提供冬春救助工作相关素材,展现党和政府关心关怀受灾群众的良好形象,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及时公布冬春救助政策、款物分配使用、工作措施等有关情况,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
?
?
?
????重庆市大足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