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1778470425Q/2026-00002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珠溪镇 | [ 发布日期 ] | 2026-02-06 |
| [ 成文日期 ] | 2026-02-06 | [ 有效性 ]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78470425Q/2026-0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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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珠溪镇 |
| [ 发布日期 ] | 2026-02-06 |
| [ 成文日期 ] | 2026-02-06 |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珠溪镇人民政府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大足区珠溪镇人民政府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珠溪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设综合办事机构10个,各办事机构的职能职责是:
1、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联动协调“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四个板块运作,强化统筹协调、监督考评、分析研判、应急指挥等职能;承担基层治理指挥中心平台运行的管理保障、平台接收事项的交办跟踪和督办工作;做好网格建设工作,推动街道办事处管理、基层群众自治以及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等融入网格管理。
2、党的建设办公室:承担党的建设板块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机要保密、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督查督办、目标管理、统战、网络安全与信息化、法制、武装、机构编制、人事、民宗侨台以及综合协调、文秘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工作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本级人大工委日常工作,承办人大信访、组织协调人大代表活动、联系人大代表、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的协调筹备等工作,督促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板块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科学技术、商贸流通、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负责协调水、电、气、通信等工作;负责规划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土地利用管理、交通建设等工作。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社区财务管理等工作。
4、民生服务办公室:承担民生服务板块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民政、教育、卫生健康、老龄事业发展、文化旅游、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管理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拥军优属等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管理活动指导和监督。
5、平安法治办公室:承担平安法治板块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平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防范和妥善处理邪教,信访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消防、森林防火、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工作;协助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督工作。统筹综合行政执法力量。
6、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1)承担退役军人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医疗保障、教育、科技、残疾人权益保障、卫生健康、爱国卫生等方面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审核办理工作;协调派驻部门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进驻事宜;协助拟定便民服务办事大厅日常运行的规章制度和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统一规范办事大厅建设和窗口工作人员管理;承担社区便民服务点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2)承担社区居民自治、舆情险情处置、便民服务、综合信息收集与管理和社区服务队伍建设、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社区品牌创建等事务性工作。
7、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承担社区平安建设、社会治理、应急管理、信访稳定、法律服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情民意收集与引导等事务性工作。(2)具体承担街道办事处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法定、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交通、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承担法定、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承担与城市管理、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区级部门直接管理领域联合执法相关工作任务。
8、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承担组织社区党员群众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开展党内集中教育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文化娱乐、文化宣传、文化推广、文化遗产、文物保护等事务性工作;承担电影、广播电视、体育、旅游等文化和旅游方面的事务性工作;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破除陈规陋习、传播文明理念、涵育文明乡风。承担志愿服务组织的宣传发动、人员招募、网络注册、专业培训、孵化培育、项目承接等工作。
9、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承担拟订街道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对各产业发展提供要素保障、市场需求等方面的协调服务工作,加大培育特色产业;承担农业投入品使用、农业科技推广、农机推广、农产品质量服务、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林业科技推广、林业生产经营、林业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水土保持、污染防治、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防汛抗旱、乡村振兴、畜牧兽医、动物疫病的防疫和监测、动物疫情调查、动物强制免疫、动物产品检疫、植保植检等事务性工作。
10、社区事务服务中心:承担城镇建设的事务性工作;承担自建项目及配套建设的事务性工作。承担交通建设和道路绿化养护及交通运输等领域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建设统计年报和档案管理工作。承担住房及物业、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生态环境保护等事务性工作。承担社区水、电、气、通信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二)单位构成
珠溪镇人民政府下属5个事业单位,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均为正科级。其主要职责任务是:
重庆市大足区珠溪镇文化服务中心:承担文化方面事务性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珠溪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承担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珠溪镇综合执法大队:承担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的相关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珠溪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为产业发展提供服务,加大培育特色产业,农业农村方面事务性工作及畜牧兽医相关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珠溪镇村居事务服务中心:承担规划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生态环境保护、交通建设等事务性工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3073.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15.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8.6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96.1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减少169.1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3073.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3.6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0.9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3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8.6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5.69万元,农林水支出681.1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1.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9.3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15.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15.28万元,比2025年减少169.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2.29万元,比2025年增加218.50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341.02万元,比2025年增加209.44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林水项目增加,主要用于公路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农村贫困人员生活补助等重点工作。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8.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8.69万元,比2025年减少27.00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公路建设减少,主要用于农村城镇公路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大中型水库后扶资金项目。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15.5万元,比2025年减少1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60.0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341.0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载货汽车2辆、洒水车1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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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谢思璇,联系方式:4358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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