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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万古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盛京棋牌办公厅盛京棋牌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根据《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盛京棋牌大足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21〕98号)及《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盛京棋牌大足区政府网站专栏和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考核方案(修订)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21〕124号)及相关规定,完善了《万古镇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调整我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积极筹备迎接区府办对我镇的政务公开督察工作并严格落实上级督查整改相关建议。落实网络强国战略和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大力推进政府网站创新发展、规范发展,努力建设利企便民、亮点纷呈、人民满意的“网上政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度我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为122条。其中:万古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1条,政策文件数13条,万古镇人民政府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1条,领导信息12条,政府采购2条,财政预决算为4条,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2条,规划信息1条,万古镇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工作动态为69条,焦点图片16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镇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2条并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予以答复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镇重要工作内容,完善我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人,明确工作责任,扎实开展好各项公开工作。规范审核发布。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流程、明确审查责任,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表述准确、公开时机得当。要依法保护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加强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镇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实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等制度,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和“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做到对内对外公开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应公开不公开或公开不应当公开的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直接负责人责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我镇门户网站建设。按要求进一步做好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健全安全防护机制,加强内容审核,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权威准确、公开到位,加强网站安全管理,保障网站平稳运行。强化镇村社区政务公开栏目建设,做到及时更新,落实专人维护。政务服务大厅依托综合咨询窗口,强化政策咨询功能,提供“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
(五)监督保障。
在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制度基础上,高度重视上级发布的错情通报,第一时间整改,并将其他单位的错情列入错情台账,形成经验,为有效避免错情打下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2021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信息公开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目录还不够细化,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政策解读存在明显短板。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做得更加完善,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一)进一步加强培训和监督。加强学习培训,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增强政务公开意识。继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监督管理,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政府公开信息发布的监督,以便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群众。
(二)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政策解读是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抓手,我镇将进一步明确解读主体、范围、分工和具体操作流程,全面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把政策解读工作作为今年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来推进,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公开渠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解读政策,扩大政策影响,促进政策落地生效。
(三)进一步加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拓宽我镇信息公开内容。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为公众信息查询提供便利。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向村社区延伸,确保做到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区政府《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